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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安阳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被罚?

零三七二 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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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很多网友在群里讨论
6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被罚
也有不少网友咨询小编这件事是否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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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解网友的疑惑
小编去查了下相关规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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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通知
2020年6月1日
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
以及骑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5月15日
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
6月1日起
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
整治重点为:
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公安部下发通知
咱大河南将与全国同步开展
那么都有哪些地市已经开始行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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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三门峡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一)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二)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二、整治范围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三、整治步骤(一)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为集中宣传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集中宣传阶段,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为主。期间,在主要路段、路口设立学习体验教育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未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要进入教育点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学习体验上述违法行为的危害,学习体验结束且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二)查纠处罚阶段。自6月1日起,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对违法行为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涉及出租、客运、校车、班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标准(一)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批评教育。(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系上安全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南乐县



5月12日,濮阳市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通告: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通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减量控大”交管工作总要求,全力推进公安部交管局、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彻底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正确佩带安全头盔和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陋习,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自2020年6月1日起,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特通告如下:一、依法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汽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加强警示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四、对拒不配合工作,妨碍民警执法的,将移交治安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与路面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驾驶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南乐公安交警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执法,请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特此通告。南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5月12日


焦作市



5月13日,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辖区的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对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请机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省会郑州市
也正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宣传倡导活动
通过模拟实验、发放倡议书等方式
呼吁电动车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河南多地都在开展相关行动
咱大安阳有相关行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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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汤阴县与林州市已经开始
开展“一盔一带”行动
小编从安阳市交警支队处获悉
安阳市区的“一盔一带”行动
将从下周开始


不戴头盔处罚规定



众所周知,骑摩托车需要佩戴头盔。6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也会被处罚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比如: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自觉行为。

虽然目前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不进行罚款
以纠正、教育为主
但生命只有一次
万一意外发生
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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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0年3月,滑县白道口镇爱家全日鲜生活超市前段路,一小型轿车与杨某丽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导致杨某丽头部着地受伤。


案例二


2019年11月,苏某、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滑县长虹大道与滑台路十字路口,被一货车撞倒,导致两人均受伤。

案例三


2019年6月,滑县66岁男子骑电动自行车,于省道306线与省道213线交叉路口,被一重型半挂车撞倒,卷入车底,不幸当场死亡!


这些血淋淋的案例
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这些案例的受害者能够佩戴头盔那结果将不会如此


可能有网友看到这里就要问了
马上进入夏天了
天气越来越热
带个头盔又闷又热
还不方便携带
真的很麻烦

确实!
但是跟生命安全比起来
你还会觉得这些是问题吗?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

戴个头盔碍不了什么事

但至少能救你一命!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带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留言说说



对于骑电动车要戴头盔

你怎么看?


• END •

出品:安阳信息网

来源:安阳信息网整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大河报、滑县交警大队等

编辑:Mia | 责任美编:sunny | 校对:shasha

主编:遇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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